废品收购是否属于特许经营

法律分析:废旧物资回收属于旧货业(回收业),属于特种行业,需要向所在地县级公安(分)局申请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向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方准开业。

法律依据:《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以下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

(一)旅馆业(二)典当业(三)公章刻制业(四)拍卖业(五)废旧金属收购业(六)寄卖业(七)旧机动车、旧移动电话、旧电脑等旧货交易业(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机动车维修业、机动车租赁业(九)金银首饰加工业(十)开锁业(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行业。

第三条 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依法保护行业经营者、消费者等的合法权益,制止、取缔非法经营,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