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代投票可以代几人

根据相关的规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时,如果确无法参加投票,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投票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并向村民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报告,由选举委员会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情况。

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产生有两种基本方式: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直接选举,即由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根据选举法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由选区选民直接选举产生。间接选举,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采用间接选举。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参加选举的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自己填写选票时,可以委托不是候选人的其他选举人或工作人员代写选票。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委托人应按照自己的意愿,向被委托人清楚地表述自己赞成哪些候选人,不赞成哪些候选人,或另选哪些人。被委托人应忠实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填写选票,并应向委托人复述选票上填写的人选。被委托人负有为委托人保守秘密的责任。选票填写完毕后,一般应由委托人亲自将选票投人票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五条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第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