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养牛有什么政策?
国家对养牛有什么政策
各地都有各地的政策,在我们这里有很多养牛的, *** 规定我们养牛数量在30头以上,必须是圈养的,一头牛给200元的补贴,你那里的情况就需要到当地畜牧局问一下,他们最清楚。
养牛国家都给什么优惠政策?
养牛养羊补贴政策规定
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础牛补贴100元:。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 *** 补贴500元。
请问现在养牛国家有什么补贴政策,急。 5分
一、国家养羊补贴政策规定
1: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50只以上的,每只羊补贴20元
2: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100只以上的,每只羊补贴50元。
3:对于个体养羊户养殖规模在,200只以上的,每只羊最高可获得当地 *** 补贴100元。
二、国家养牛补贴政策规定
1: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2: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
3: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4: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 *** 补贴500元。
三、注意
养殖户对所养殖牛羊的数目不能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出境手续,尿检合格,凭证才能取得补贴,所以选择引种养羊场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养羊基地。
四、根据养羊合作朋友提供,这里整理了部分地区养羊补贴
河北: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30元
甘肃: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50元
广西: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80元,并赠送兽药、打草机
四川: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50元
黑龙江: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100元
广东:2000平方以上的羊舍一平方补助80元
目前国家对畜牧业(养牛)有政策?
是啊,养牛政策因地而异,像牛联网、牛e网等很多养牛网站上都有报道的,养牛的常关注下这些养牛网站还是很有用处的。
你好!养牛户国家有什么补贴和政策
国家养牛补贴政策规定
1: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3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50元。
2: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100元:。
3: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100头以上的,每头牛补贴200元:。
4:对于个体养殖户养殖规模在200头以上的,每头牛最高可获得当地 *** 补贴500元。
三、注意
养殖户对所养殖牛羊的数目不能虚报、瞒报,必须有正规检疫手续、消毒手续,出境手续,尿检合格,凭证才能取得补贴,所以选择引种养羊场一定要选择正规的养羊基地。
四、根据养羊合作朋友提供,这里整理了部分地区养羊补贴
河北: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30元
甘肃: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50元
广西: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80元,并赠送兽药、打草机
四川: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50元
黑龙江:100只以上,每只补贴大概100元
广东:2000平方以上的羊舍一平方补助80元
养牛要达到什么规模才可以得到国家补助?
具体的咨询你们当地畜牧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牛肉的需求量与日俱增,牛肉的价格一直在稳定
的增长,最主要的是牛没有大的疾病,要想养牛, 技术 饲料 场地缺一不可,一头牛一年的纯利润在3000元左右。鲁西黄牛 西门塔尔优点适应能力强
抵抗能力强,生长速度快,繁殖率高,民和牧业中央七台致富经专访单位,23揣大型养殖场经验,品种全价格低数量大,我们提供优质的种苗,养殖技术的培训,
管理和养成以后的销路,若有要求,也可以派技术员现场指导圈舍建设方法! 欢迎参观考察
肉牛养殖国家有什么政策
养殖业补贴是多少,大家肯定非常关心,对养殖业的具体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对各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种畜禽生产企业、优势畜产品产区、奶牛养殖小区和各类规模养殖场,有不同的项目支持,但需要申报。2007年将给予20个300头以上新建标准化高产奶牛养殖小区每个25万元的资金作为补贴。对于养猪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50元,补贴款由中央和各级 *** 承担。能繁母猪的保险保费为60元,由中央和各级 *** 承担80%,20%由养猪户承担。因发生重大疫病而捕杀的按有关规定将给予补偿。” 生猪养殖业补贴是多少:国家对生猪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文件主要有《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国发[2007]22号)。具体如下: (一)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建设 国家对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标准化改造扶持。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规模猪场进行由县发改局、畜牧水产局联合申报,省立项扶持。2010年邯郸市落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52个,中央预算内投资1400万元。 具体标准: 年出栏500-999头、存栏能繁母猪30头以上,20万元; 年出栏1000-1999头、存栏能繁母猪50头以上,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存栏能繁母猪100头以上,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存栏能繁母猪150头以上,80万元。 (二)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 1、能繁母猪保险。按每头能繁母猪保额1000元,保费按6%,即60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8.8元,省级财政负担19.2元,农民负担12元。 2、育肥猪保险。按育肥猪保额500元,保费按3.5%,即17.5元。所缴纳的保费,中央财政补贴10%,省财政补贴10%,市、县级补贴不少于10%。 即中央财政1.75元、省级财政1.75元、市县级财政1.75元、农民负担12.25元。赔偿金额按照投保育肥猪生长发育不同阶段的体重实行定额赔偿。当发生高传染性疫病 *** 实施强制扑杀时,保险人按200元对每头育肥猪赔付。 (三)生猪良种补贴2007年开始,对纳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的能繁母猪实施生猪良种补贴,每实施一胎人工授精补贴20元,每头母猪每年补贴40元的标准。郴州市桂阳县、嘉禾县为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 (四)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2008年开始,国家对生猪调出大县(市、区)实行奖励扶持政策。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生猪规模养殖场(小区)的标准化改造、排污处理设施建设、良种引进、贷款贴息、动物防疫服务等项目建设。郴州市桂阳县、宜章县、嘉禾县为生猪调出大县。 (五)税费优惠政策 对从事生猪养殖、加工、资源综合利用以及为生猪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行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税收优惠。继续实行饲料产品的税收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引进优良种畜禽、牧草种子,继续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六)用地用电政策 1、用地政策。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鼓励合理利用荒山、荒地、滩涂等发展生猪养殖。对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他企业和个人兴或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兴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畜禽舍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作为农用地,不需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管理和生活用房、疫病防控......>>
2016养牛补贴政策
2016年养牛补贴也是要看每个地区的政策,还有你所发展的规模大小来定。一般养母牛的在1000-3000不等。
国家鼓励养牛的规定是什么
国家提倡鼓励养牛的原则
进行给予一定的补贴支持
帮助牛场建设,或者根据你的规模进行补贴
补贴的数额是根据地区,数量,以及牛场的建设类型及模式
建议到本地畜牧相关部门问一下
2O16年国家对养牛专业合作社有什么优惠政策
山东颁布了《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条例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措施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并采取直接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咨询、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编制本级人民 *** 优先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录,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管理规范、成员人数多、带动力强和生产国家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以及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目录范围,优先给予扶持。目录应定期向社会公布。
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
第三十九条 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事项,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便捷服务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 *** 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土地整理、国土绿化、中低产田改造、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水土保持、农业产业化等建设项目,可以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
第四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尊重农民意愿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取得农民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增加土地承包经营权收益。
第四十二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鼓励金融机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贷款规模,扩大金融服务。
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 *** 应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具备条件的应当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资金,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提供支持。
*** 扶持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应当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社会信用担保机构采取措施,创新和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品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信贷和担保服务。
第四十四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满足成员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可以在本社内部依法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但不得对外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非法集资。
第四十五条 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发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在产品生产、加工、储藏、运输、销售和农业机械作业等环节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保险服务,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抵御风险的能力。
经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应当为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提供农业政策性保险服务。
第四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和省有关扶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第四十七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场等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不涉及建成永久性建筑物的,可视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业需要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四十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业种植、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用水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标准。
第四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科研院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开展技术合作。
鼓励各类人才创办、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出资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
第五十条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绿色通道上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可以适当降低车辆通行费的标准或者免交车辆通行费。
第五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