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主要分为股东人数、年报、设立个数三个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人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是一个股东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2-50人;

2、年报的区别: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只需依法设置会计帐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设立个数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成立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成立多个有限公司。

4、出资方式的区别:一人有限公司不能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股东必须一次缴足认缴出资额。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可采用分期到位方式成立,首次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余额2年内缴足。

扩展资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两个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股东人数的唯一性,二是股东责任的有限性。

“一人公司”可分为形式意义上的“一人公司”与实质意义上的“一人公司”,前者指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由一个股东拥有,具有股东名义者仅有一人;后者是指形式上公司股东虽为复数,但公司实际上是由一名股东掌握,即公司的“真正股东”,其余的股东仅仅是为了规避法律,满足法律对股东人数要求而持有较少股份的挂名股东。

此外,根据“一人公司”股东的性质,可以分为“自然人一人公司”、“法人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其产生的方式,“一人公司”可以分为“初始一人公司”与“嗣后一人公司”;根据“一人公司”的股份性质,可以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一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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