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有关坚守道德底线的事例
我们知道,现在一些享受高科技和高质量生活的人都躲在各自的真空里,他们身上的病菌虽不一样,却都很清楚病毒的致命性。一但“双X”临门,暴露在阳光下,其生命就会慢慢消亡。如果这时候我们用语言来批评它,用不道德和不法律这二个词语来形容,会用那个呢?准确的应该是不法律,但我们实际只能说不道德。这是我们的汉语不够严格规正精确,在此出现了诘诎拗牙,还是历史上本身对此就是一说,使得我们容易在今天将道德和法律混淆。最近的一些关于新时期社会伦理观道德观的文章,在论述中也普遍存在着将道德与法律混淆的问题,把许多违反法律的事情,归结到道德范畴。特别是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骗取银行贷款,破坏生态环境上,如某某文章谈道德的六种关系时候:
一、商业关系中的道德:假冒伪劣产品;
二、金融关系中的道德:不归还贷款,银行便无法保证存款的提取,更无力发放新的贷款;
三、雇佣关系中的道德:雇佣关系中的道德的核心是责任和义务;
四、环保道德:不注意环境保护,不重视环保工作,不讲环保道德;
五、公益和互助道德;
六、文化市场中的道德。
专家学者专班尚且如此,也就难怪普通平头百姓了。万万不可说生活都不保还怕什么法律,随处可以听生活都不保还谈什么道德。谁来向他们解释道德和法律区别和***同点呢?道德与法律谁的范畴更大一些呢?还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我党作为法宝的宣传舆论工具看来有待发挥其导向作用,然而声音太弱,太弱了啊!在利益的驱动下媒体(拿国家的钱,发言权政党管得;取社会的财,绮诳语富人买得;谋个人的利,悄悄话自己进得。如此也混淆怎见其神圣职业道德。)一味追求发行和收视率,忙的可是金钱和美女,暴力和血腥,迎合低级趣味,就像“超女”我看涉嫌动用国家资源,谋取集团利益。我们怕的是极端,但中国人却就会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要么是红色海洋,要么是金瓯一片,矫枉非得过正。学习他们我也把它放下不表,能看我的文章的人应该明白道德与法律区分,是吗?你和我最怕的就是那些懂法律,谈道德,背后干勾当的人。还是希望现在能睡好安稳觉的人多一些,我就有过草木皆兵的感受,当年偷看黄色录相,同时几人被抓,漏我一个,深更半夜听见敲门声就心慌,恐怖。今天,我们睡得着觉的人,不能在睡梦中错过历史,把伦理观道德观作为话题来讲述对每个人都不为过,让恐怖远离人们是我们的责任。这是一个艰难的历程,我们需要的是一个警醒,让我们有所觉悟,在这片本应该是全世界尊敬的文明古国的土地上,不要在我们这个时代留下耻辱的脚印:……
我希望媒体在那些无声无息的弱势群体和受害者逆来顺受的时候,再不要谈那么多的商界精英,企业名流的神话,这无异于号召人们去疯狂的敛财,那金字塔永远只是很少很少的一部分人。真正的记者监督他们,陪笑的记者歌颂他们。但是我也思考千千万万的弱势群体和受害者的力量,怎么还能这样消散于无型呢?我并不把自己放在弱者的位置,可我还有过下面的经历:一天,我刚刚发动车子,两个背对我的人突然叫起来,说压着他们一个人的脚了,我下车后,那人指着脚面说被压的地方,咦,这就怪了,你背对我怎么会压到正面上去,接下去当然就争执不休,要我赔钱,我当然不肯,最后有人报了警,我想也好现在“撞猴子”警察会处理的。没有料到警察来后不问青红皂白就收我的执照,扣我的车子,根本不听我理论,理由很简单,他说:我那有时间听你们的,我忙着呢。我车子既然被扣,道理的天平自然就倾向他们了,你还能坚持真理吗?想办法取车吧!因为只有这样警察才会将繁多类似的事件,在“公平自愿”的情况下结案。那种屈啊!怨啊!恨啊!无奈,我将那人带去定点医院例行检查,检查费400元,我一看好多名目都没有用到,和医生交涉,他反而又开了一百多元的药,去交吧,我等着写报告,……只好乖乖地把钱交了。这真叫打掉了牙只能往肚里吞,检查结果当然什么损伤也没有。第二天再到警察那调解,看到报告没有问题,让我们双方自己协商解决,最后,我付对方300元完事。给钱时我竟对那人笑了,交警还执照的时候也对我笑了,就是他的一笑我也心动了一下:哦,他还是怕我的。因为这个时候我如果冲动的对着他,骂“X你妈!”他也同样很无奈,因为和我争吵的结果于我无损,他可是要扣奖金的,其同行就可以多分一点点。再到停车场交费取车,因为在送那人去医院的时候我没有配合,拖车的人不耐烦的代我送了一程,我想他们会不会难为我啊,检查车子后没有发现什么,我就往家里走,半路我的车抛锚……
以上的事例就存在着法律和道德的取向和价值,那么你认为我对谁可以用法律,对谁可以论道德。衡量一个社会文明道德水准的高低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法律的尊严。在这个事件中,我自愧没有毅力和勇气去追究什么,我想即使我能够打赢一场官司,我也不会得到超出我投人的赔偿。不像有些发达国家的律师会打着灯笼找这样的好事。世界沉默不语,他人沉默不语,我也沉默不语,每一个渺小的人都孑然一身地面对铺天盖地的无“礼”行为,武汉话:好黑啊!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是直接建构社会心理秩序的部分,这是任何文明稳定繁荣的社会必不可少的部分。对这部分意识中国上古概称之为“礼”;晚近时期称为“纲常”,用今天的概念来说就是伦理观、道德观。司马迁《史记"八书第一"礼》中说:国无“礼”,“坚革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国家啊,你什么时候能真正给我们一个方便说理的时间和空间。我这样的文章K了媒体,注定只能在小范围流传,如果偶然会有契机读的人很多,我也想把我遭遇那次事件后闪现的恶念说出来,如果有TMDSJCZDBL的机会我决不会手软。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和朋友说到,不想诘难的意味太强,希望只是把目光集中在我们自己和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中来思考,若有居高临下,向灰色者和旁观者发难,实属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