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后已经收到的利息是否要退还借款人

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后已经收到的利息是否要退还借款人?

九民纪要后,职业放贷人非法从事金融行为,借款合同无效,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本金及支付利息损失。若借款时间跨越九民纪要实施时间的,人民法院应当分不同阶段、以不同标准计算利息损失。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与职业放贷人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如何确定借款利率的问题。围绕上述争议焦点,人民法院的裁判要点如下: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唐青林律师、李舒律师的专业律师团队办理和分析过大量本文涉及的法律问题,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大量办案同时还总结办案经验出版了《云亭法律实务书系》,本文摘自该书系。该书系的作者全部是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战斗在第一线的专业律师,具有深厚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该书系的选题和写作体例,均以实际发生的案例分析为主,力图从实践需要出发,为实践中经常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寻求最直接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