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医疗期的规定

病假医疗期的规定如下:

1、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条。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2、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病假申请流程:

1、职工普通病假需提前向直属领导提出申请,经直属领导同意后填写病假条,将手中急需完成的工作交接给同事;

2、职工几天以上的病假需报经理审批,同意后同上;

3、如果是紧急情况,无法填写病假条,可先通过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通知直属领导或家属待转达请假,等处理完后将病历等资料复印件交回公司,完善请假手续。

综上所述,病假医疗期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长短有法定标准。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