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人是不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产权人是房产证上的名字。

产权人指的是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是一人或者是多人。房屋的***有指的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相应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而房产证加名是属于物权登记的情形,所以房产证加名后,拥有房屋的产权。

房产证加名字的方法:

1、如果是贷款买房的话,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如果希望房产两人***有的话,可以申请***有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有产权证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同归属。

2、***有产权是指房产证上仍为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在***有人一栏有***有人的名字,产房屋的产权属***同产权,可以在公证处公证各自所占份额。

3、不需要办理两个证件,如果需要其房产为两个人***同拥有的话,可以在办理房产证时,申请产权***有,就是在房产证的***有人一栏申请填写***有人的姓名。房产证上依然必须是一个人的名字,附带的***有产权可以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同归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