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户口迁出再迁回有什么手续

户口是可以迁移的,如果想要在常住的地方拥有户口,这个时候可以从老家将户口迁移到现在的居住地,但是有的人在迁移过去之后,因为一些原因又需要迁回这个流程是怎样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以下的内容。

一、退休后户口迁出再迁回有什么手续

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购房入户(提供房产证)、人才引进(提供劳动合同)、夫妻投靠(提供结婚证)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

二、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户口已经迁移出去之后,要把户口迁移到以前的地方,这个时候恐怕会有一些困难,必须要求集体或者是以前的业主,同意接收才可以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