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权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证人拒绝作证权的范围: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二、因夫妻关系、亲属关系而享有拒绝作证权。三、职业秘密特权。四、公务特免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