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管辖权有争议的如何处置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它们的***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