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文书生效条件
法律分析:1、当事人拒不签收法院判决书,法院判决书仍然会生效。
2、法院送达的离婚判决书,当事人应当予以签收。签收只是证明收条该法律文书,并不代表认可判决结果。如果签收后,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3、如果当事人拒不签收,法院可以将判决书留置在当事人的居住地,法律上视为已经送达。另外,法院还可以通过邮寄、公告等形式送达。
4、综上,法院判决书,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法律文书,只需要依法送达当事人即可生效,并不以当事人签收作为生效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九条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