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是秉公办事的地方,古代府(州)县衙门内有多少人?

州府的官员比较多,知府、同知、守备、团练、都监、司马、主簿、参军等等。

县衙门,起码有知县、县尉、功曹。三班六房、典史、书吏、都头、等等。

《宋会要·职官》给知县或县令规定的职责是:“劝课农桑,平决狱讼,有德泽禁令则宣布于治境。凡户口、赋役、钱谷、给纳之事,皆掌之”,因此,虽属七品,权力很大。县衙门还有三位主要属官:县丞,乃知县或县令的副手,今之副县长也;主簿,专掌“稽考簿档”,相当于今之秘书长;县尉(明、清时称典史),负责治安破案,实为公安局长。宋时,州(府)衙门的头头是知府或知州,副职为通判。如苏东坡被贬,就曾任杭州通判。知府、知州的属官有七位:判官、推官、兵马都监、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户参军、司法参军。分别负责民、刑、兵、户等等一条线。上述这些都是正式在编有职级的官员,相当于局级干部。而主要工作,是由吏员去干的。因此。虽然统称官吏,但官与吏有严格的区别。

吏,以县为例。唐时,在县令、县丞、主簿、县尉之下的第一名吏员称为“录事”。宋时,除了“凡各县各置押司、录事史、佐史”,还另有孔目、曹司、书吏、令史、主事、都事、知印、虞候、堂吏、勾押、都头、公人、书手、典库、吏典、贴司等等,其中有的是吏,有的是公人,役人,总起来叫胥吏。吏是规定职数的,虽非官,享受的是国家公务员待遇;公人,役人属非在编人员,人数不等。根据宋代留下来的少量地方志计算,大致平均每县有吏37人。全国府、州、县在编的吏员宋代的为5.5万人;明代,全国有159个府,234个州,1171个县。吏员5万人,加上不在编的,全国胥吏总额约为22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