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罗翔老师的圆圈正义(上)
在圆圈正义与安提戈涅一章节中,我讲尝试分析他的写作结构。
开篇第一段,是叙述也是引语,后跟一句自己的发想,表达出自我的疑惑。从对于用圆圈批复文件的不解切入,以极其微观的角度阐述整篇文章的主题,每一个圆圈的决定都是一种与正义有关的追求。
再由此展开,细说了三种画圆圈的态度。
第一种是随意乱画,把四边形称之为圆,指鹿为马。在这里罗老师引申为上下从属的关系,画方为圆,混淆黑白,显然是一种偏离正义的做法。上者测试下属的忠诚度,下属向上司谄媚邀功。
第二种是有心为之力不足。罗老师在这个基础上继续推演,一部分人自觉画圆无望,理想破灭后会以犬儒讥诮的心态看待一切,慢慢转变为第一种人。那么如果坚定理想,就会变成第三种人。
第三种人用先进的仪器画出圆。这是很欣喜的结果,但罗老师显然十分清醒,马上就辩证地看到了完美背后的隐患。就是固步自封,骄傲自满,将自己的圆作为绝对的标准,讲更完美的圆视为对自己的挑战。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自恋。罗老师不断的在提醒我们,要不断的保持自谦心态,在形成逻辑自洽的基础上也要保持开放,向高人学习,持续优化和升级自己的世界观与方法论。
在这里罗老师展现了他严密的逻辑线条,从人性的角度揣摩并将几种情况分类,密而不杂,隔而不离,内里互有转化,因果循环。
阐述完讲画圆视为作为对正义的追求,罗老师又引出了两个概念,理想的圆是正义的应然状态,而现实中不完美的圆就是正义的实然状态。这两种是法律的永恒主题。并提出一个问题,我们法律追求的公平和正义,到底是应然还是实然?
到这里,罗老师终于把画圆引上了他的专业领域,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