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渣土车最新管理办法

产生建筑渣土(如建筑施工、拆迁、铺设、修缮、装修等)的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内,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拆迁许可证》等有关证照和资料到市建筑渣土管理机构申报工程规模、产生建筑渣土的数量、种类和建筑渣土处置计划,办理《建筑渣土处置许可证》。建设单位须交纳建筑渣土污染治理费,施工单位须签订《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书》和交纳市容环境卫生保证金。

一、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承运未经市建筑渣土管理机构核准处置的建筑渣土;

2.应装载适量、密闭运输,保持车容整洁,严禁撒漏污染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3.随车携带《建筑渣土准运证》,接受监督检查;

4.建筑渣土必须运入指定的受纳场倾倒,进场后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指挥,按要求倾卸渣土,并取得回执以备查验;

二、运输建筑渣土的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不准承运未经市建筑渣土管理机构核准处置的建筑渣土;

2.应装载适量、密闭运输,保持车容整洁,严禁撒漏污染道路,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3.随车携带《建筑渣土准运证》,接受监督检查;

4.建筑渣土必须运入指定的受纳场倾倒,进场后应服从场地管理人员指挥,按要求倾卸渣土,并取得回执以备查验;

5.禁止在城区内擅自倾倒建筑渣土。

法律依据:《成都市建筑渣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建筑渣土管理,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范围内处置建筑渣土,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