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主张以德治国,现代社会强调依法治国,应该以德治国,还是依法治国
在现在来说,这是个很迫切的问题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是一部人治的历史,历代统治者以其钦定的道德标准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而法律在其中基本只起到惩罚的作用,这可以称为古代的以德治国,而那时的德就是妖魔化的孔孟之道.既然是妖魔化的,又是钦定的,自然就有严重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在社会发展还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时还难以体现出来,但当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它的反动性就明显的显露出来.康乾盛世是在古代以德治国的框架内,社会所能发展到的极至.而与此同时,许多西方国家已纷纷把以法治国作为其立国之本.钦定的道德标准是万古变不得的,而法律却可以不断完善,法律不断完善的过程就是社会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更为完善的社会机制又可以直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使得这些靠法律治国的国家可以不断的朝良性的发向发展,并最终发展到象现在这样发达的地步.与此形成对照的就是强调以德治国的样板文明――中国的停滞不前.
当然现在中国所倡导的德,是远比古代进步的德,是一个几乎可以说相当完善的德,但这个德终究比不上能不断完善的法律.所以这十几年来中国也在一直追求着以法治国,法律在这个过程中正在不断完善,这可以说是已找到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只要我们能坚持朝着这个发展,中国就能尽快地步入人类社会发展的前列,不为历史发展的潮流所淘汰.
以优秀的道德标准来规范人们的行为,确实能起到些良好的作用,完善人们的某些行为,但这种规范需要的是个人的自律,而个人的自律并不是人人能做好做对的事,绝大多数人都有自己判断是非的标准,这些亿万计的标准很多时候都会彼此冲突,然后就是导致个人既得利益的冲突,到了这时就必须以法律去制止并化解这类冲突.所以以德治国固然重要,但它必须从属于以法治国的基本方针.我们当前应更多的强调以法治国,然后再是强调个人的自律,切不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