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六旬老人被判“恶势力犯罪集团”为何引关注?
近日,媒体报道称河南省罗山县竹竿镇竹竿村,5名平均年龄近60岁的老人因阻挠施工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获刑6到8年一事,引起社会关注。
经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至2016年间,张传礼、闵明荣、张传秀、黄从秀、余效天5人纠集在一起,在竹竿镇街道居民建房时,以占用本组土地为由,纠集村民阻挠施工、威胁,多次强行索要建房者财物。五年来,村民阻止施工,索要钱财的行为***10起,受害者16人,***涉及财物385200元。
2018年2月10日罗山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联合发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并列举了10种黑势力性质的违法犯罪活动。通告发布3天后,张传礼、闵明荣、张传秀、黄从秀4人被罗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余效天因病被取保候审。
据罗山县检察院发布的消息,此案件移送到罗山县检察院审查逮捕后,该院于2018年3月9日,从快批准逮捕了该涉恶犯罪团伙首要分子闵明荣。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后,该院不纠缠细枝末节,依法于2018年3月19日从严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8月17日,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上述5人六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并处五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法院指出,在2012年至2016年长达5年的时间内,5人多次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欺压百姓,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形成以张传礼为首要分子,闵明荣、张传秀为骨干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法院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当庭表示上诉。
对法院判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张传礼的儿子张友贵告诉每日人物,承认父亲他们做的事情不对,但无法接受这罪名。之后也咨询过律师,这事不构成这罪名。而且索要的钱款,其父未全部拿走,是让整个村分了。
据报道,因病被取保候审的余效天表示,五人并不是无事生非,建房者的地皮早先属于郭湾生产大队的集体土地,70年代左右被粮食局、供销社占用,后被卖给这些单位的职工或私人。“原生产大队的村民看到他们盖房,就自发组织起来,想适当要点补偿。”对于法院认定五人的行为致使被害人损失385200元,余效天称,这笔钱中仅22800元被他们几人私分,大部分钱款由村干部分给本组村民或去现场阻工的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