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怒火·重案》后感

阿敖,曾经是以除恶为己任的警察,没想到最后变成自己最讨厌的恶人。正如影片的名字《怒火·重案》一样,犯下重案,是怒气战胜理智的后果。

本来,一个混混抓了一个富商,上司告诫阿敖,必须确保能救出富商,几次电话,暗示是秘密案件,可以使用特殊手法,不会载入档案里。结果,富商得救了。可是,阿敖一行几人误杀了这个混混。

杀人是重罪,他们被拘捕,被庭审,上司否认了授意,阿邦被逼问之下,承认了自己的所见事实。

4年过去了,他们出狱了。

人是出来了,曾经遭受的委屈、心里的怒气却从未消减。

最后,那些怒,仿佛成了一次次纵情犯罪时的火光,炸掉一切,杀光一切,眼里心里都是恨意。

如此做事,能消除恨意吗?

不能!

阿敖与阿邦最后一场战斗,拼尽全力的厮杀,就像两人从来不认识一样。

被自己最信任的人放弃,他很生气;自己的好兄弟忍受不了警界之耻的侮辱,自杀而亡,他很愤怒;坐牢期间,因为有些被他审讯过的罪犯,看他不顺眼,所以他天天被打,满身是伤,遭受非人待遇,他难以忍受。

但是,有一幕让人泪目:胜负已分的时候,两人筋疲力尽,全身是伤,互相望着对方血肉模糊的脸,想起曾经的兄弟情义,让人唏嘘。我想,也许有那么一刻,阿敖放下了恨。

最后,他承认自己失败了,可是他不认命,想了一想,他说的一句话,“如果那天是你去追可乐,那么我们两个的命运会不会反着来?”也许,当年阿邦要是说出没有,那么事情也许不会变得这么糟糕,老姚也不会因此而牺牲,最后的结局吧!

而矛盾的直指点,就是人情与规则。

电影所诠释的是人情与规则,哪个大?是规则。

中国是一个很讲人情的社会,5000年来始终如此,看似很有人情味,结果呢?正是因为我们太讲人情,任何事情都是人情当道,结果很多人办不成事,因为你没有关系网啊!而那些有着庞大关系网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是一路绿灯,规则、法律都不能奈何。这方面的亏,老百姓吃得少吗?一个只讲人情而漠视规则的社会,是不能长久的,弊端太多。所以以情治国,还是以法治国?很明显,必须规则占上风。有人会说,特殊情况要特殊对待啊!我只能说,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怎么区分哪些是特殊情况,哪些是非特殊情况?人情大于规则这种事情,一旦开个口子,根本就一发不可收拾。你有迫不得已的原因,我也有啊,甚至不排除别与用心之人完全可以利用这种规律颠倒黑白。我们本意是为了保护那些情非得已,情有可原的正义之举,但是结果可能让事情变得更坏。这也是为什么阿邦会在法庭上说出那个“有”字,其实这也是他的性格所致。他的观点就是:你确实杀人了啊,杀人不应该坐牢吗?你越界了!这个词用得很好——越界。当你越界的那一刻,已经发生了质变,所以这件事情已经不能单纯地用情有可原来解释了。其实阿邦做的是对的,这也是他性格当中正义的地方(后面会单独说一说他们俩人的性格不同),而且,确实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真正的正义。当然,这也是阿傲一直不能理解的地方。

影片最后,阿傲在临死前,问了他的好兄弟阿邦一句:如果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这也是导演最后想留给观众思考的问题。我想,这篇文章已经给出了答案。以阿邦的血性,他也会遵从自己内心中人性的一面,但是我想,阿邦会采取更为温和的办法解决当下的困境,至少,他不会在那个雨夜,为了保护兄弟,一时冲动而把人打死吧!即使真的失手打死了,他也会甘愿接受法律的制裁,而不是出狱后疯狂报复。这就是性格决定命运。

当然了,我虽深知中庸之道,但其实,在最后的最后,我还是想说一句:我真的很喜欢七杀心性!七杀者,鬼神不近,天地让路!纵观三界,唯我独尊!

还记得阿傲临死前的那句话吗?——我认输,但我不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