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施工时擅自将古墓损毁,公安机关是怎么处理的?

甘肃省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发布通报称2020年10月19日8时左右,在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伯阳镇伯阳村的S25静宁至天水高速公路庄天段中交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九标段二工区施工工地上正在进行挖掘机作业时,挖掘机司机张某某在施工时发现一座古墓葬,随后张某某用对讲机将情况报告给施工现场负责人任某某,任某某知晓后将情况上报给该项目的技术员李某某,三人得知古墓重见天日后并未报告文物行政部门是工地相关情况,而是为了不拖工期等原因擅自将该墓葬损毁。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文物行政部门保护现场,并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于10月20日正式立案侦查。目前,涉案人员张某某、任某某、李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相关考古人员介绍,该墓葬大概率为胡人的墓葬,不论价值大小,损毁墓葬的三人已经触犯了法律,必须付出代价。他们三人能做出这种事,说不好是无知还是故意的,按照正常人的逻辑发现古物或者古墓第一时间应该报警,既不改擅自占为己有,也不应该漠视法律擅自毁坏。在法律角度来看,此施工过程未依法操作导致文物损毁,我们会按照文物的破坏程度或行为的严重程度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三种责任。目前公安部门对三人采取的是刑事强制措施,那么最后的罪名很可能是故意损毁文物罪。

文物是历史的见证,通过研究不同时代的文物我们也可以逐渐揭开那段历史神秘的面纱,帮助我们了解古人的衣、食、住、行。文物是我们中华民族漫长历史的见证,也是我们重要的文化遗产,保护文物是每个人应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