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记录可以查到吗
报案记录可以查到,当然去派出所查询,是去派出所报案的,有书面记录,电脑录入,打电话报警,110指挥中心有报警的通话记录,派出所会有转达来的出警记录,里面会有报案人信息。
主体是所报案情的详细内容,包括报案的内容、案件发现或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经过和结果、涉案人员(包括嫌疑对象)的情况以及损失(伤害)情况等。
在记写《报案笔录》的主体内容时,公安机关接报人员应积极主动地问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尤其是案件的基本要素、关键情节应该详细、具体地记录。
如果报案人(包含控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举报人——被害人以外的知情人、扭送人)确指了具体的犯罪嫌疑人,那么接报人员在《报案笔录》的主体末尾应该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
报案后查询案件进展的方法是:
1、刚立案的,想查分到哪个法官手里和案号,可以到立案庭的自助查询机上去查。没有自助查询机的可以就去问立案的法官;
2、分了法官的可以给主审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情况;
3、凭本人身份证,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情况,找到法院后,先打个电话咨询下该法院档案室的接待时间。
报过警会记录到档案吗?
1、 报警记录不会记录到个人档案,但会有报警记录。派出所一般会有记录记录个人信息了,然后会记录报案人的姓名的和个人信息的。这个是可以查询的到。根据公安工作的实际情况,不能随意使用询问笔录代替报案笔录。在公安工作中,不是所有的报案笔录(尤其是没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的报案笔录)都能够作为证据。
2、 报案笔录只有出现报案人或相关人员举证犯罪嫌疑人时,才能告知诬告的责任。而询问笔录是7种证据之一,它必须明确告知被询问人作伪证、隐匿罪证或诬告等行为所负的法律责任。报案内容主要是所报案情的详细内容,包括报案的内容、案件发现或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经过和结果、涉案人员(包括嫌疑对象)的情况以及损失(伤害)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