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装修时间规定

民法典装修时间规定: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一般来说,居民区装修施工,如果已经有业主入住的情况,也就是这个楼里面有人在居住,要按照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到下午六点施工作业。其它时间是不应该进行装修的。

扰民的处理办法:

1、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2、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3、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规定采取措施,从家庭室内发出严重干扰周围居民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综上所述,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是禁止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