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私聊一对一骂人立案标准
微信私聊一对一骂人立案标准是根据骂人的情节,如果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诽谤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在微信群里骂人是违法行为,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使他们产生心理负担、精神折磨,名誉损害的不良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侮辱罪。
一、微信骂人可以立案吗?
微信骂人是否犯法,能否立案,要划清正当的监督与文字侮辱的界限划清正当的文字创作与贬损人格、破坏名誉的界限划分当事人所在单位依职权对个人的政绩、品德等所作的考核、评价、审查行为与侮辱的行为界限划清通过正当、合法的渠道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揭发不道德行为、违法行为直到犯罪行为与侮辱行为的界限划清出于善意的批评,包括对国家工作人员和各级领导批评行为,同恶意的侮辱行为的界限,等等。
如果是通过一对一发信息骂,其他人不知道得情况下,公安机关及均不会刑事立案,这种情况下,骂人者并未造成受骂者的名誉权受到侵害,受害者往往可以通过拉黑对方等处理此事如果通过群聊、朋友圈等公然进行骂人,则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予以立案,情节严重的,可以告诉相关部门,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二、微信群互骂构成名誉权侵权吗
1、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从法理上讲,对于公众人物提起的名誉侵权之诉,在主观过错方面的考察,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具有实际恶意为标准,没有实际恶意的行为,即使确实损害了公众人物的名誉,也不应认定为侵权。这种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2、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仍然积极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名誉的损害,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等而使损害后果发生。比如医院未经患者同意,无意中公布了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或艾滋病等病情信息,使患者名誉受到损害。无论故意或过失,只要侵权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并在客观上造成他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即属于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