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对农村户口的限制
法律分析:国企正式工人是不能拥有农村户口的,国企正式员工是国家事业编辑,是居民户口,所以失去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