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水桥路段车辆怎样行驶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车辆通过淹没水道或者漫水桥时,必须检查停车处的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要选择低档位,保证汽车有足够的驱动力;平稳进水,防止溅水落入电气设备,造成电气设备短路;发动机中速运转,保持速度,中间不要换挡或猛转方向盘。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行经漫水路或者漫水桥时,应当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第六十七条 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机动车应当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有限速标志的,按照限速标志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