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量刑有期徒刑六个月没有写缓刑,可以判缓刑吗?

存在判缓刑可能,但不是一定会判缓刑。对于可能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量刑的案件,是否适用缓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有三种表述方式:不适用缓刑;建议适用缓刑;第三种就是如题主提到的不表述,不明确表明态度,是否适用缓刑。

在法律上法院是可以宣告缓刑的

首先,在法律上来说,检察院只有量刑的建议权,而不是决定权,法院对定罪量刑有最终的决定权,既可以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如果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认为依据法律的规定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不当的情况下,当然是可以作出不同的裁判。否则,岂不变成检察院有定罪量刑的裁判权而法院却变成了摆设吗?

其次,检察院建议量刑6个月,虽然没有建议缓刑,但是也并没有明确不得使用缓刑。法院判决有期徒刑6个月但宣告缓刑6个月或者一年,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并没有冲突。我国法律规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宣告缓刑,6个月相对于三年,显著轻得多,在符合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宣告缓刑也是合理的。

此外,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像这样的情况法院宣告缓刑的案例并不罕见,我们就有真实判例。当然话又说回来,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前不是取保候审,而是被羁押的,由于刑期是从被羁押第一天开始起算,一般的案件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基本上也有几个月时间了,几乎相当于实报实销(关多久判多久),在这种情况下,缓刑的意义并不大,甚至实际效果反而不好。

如何争取缓刑

1、可以找检察院,这是迂回战术。量刑建议是检察院提的,前提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检察院量刑建议没有缓刑,犯罪嫌疑人可以不同意认罪认罚。即使在犯罪嫌疑人已经签署了同意的情况下,依然可以对认罪认罚反悔,在律师会见你的时候,向律师提出,让律师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我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反悔了,希望你修改量刑建议。

2、可以找法院,这个方法更奏效。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觉的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让检察院修改量刑建议。让律师给法院提出判缓刑的辩护意见,只要法院觉的你可以判缓刑,法院一方面可以要求检察院修改量刑建议,另一方面即使检察院不修改量刑建议,法院依然可以判缓刑。当然是司法实践中,法院还是要求检察院修改一下。

3、特别注意几个问题。第一、就是你的这个罪能够判缓刑,6个月有期徒刑,在刑法规定上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是否有司法政策在某一时期内对有些罪实施严打,这个时候无论是检察院还是法院也要尊重某一地区的司法政策。第二、要提前向办案机关申请犯罪嫌疑人户籍所在地的司法局做社区矫正评估意见。第三、如果在前期羁押已经接近6个月的时候,再判缓刑意义已经不大,6个月可能是关多久判多久,这是“实报实销”,不需要争取缓刑。

争取判缓刑的两个阶段

一是,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积极和检察官沟通,争取让检察院将缓刑的量刑建议写入《认罪认罚具结书》、《量刑建议书》中,只要检察院把缓行建议写入了相关法律文书,法院一般都会采纳,按照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

二是,如果在检察院没有将缓刑建议写入法律文书,是不是就没有机会判缓刑了?也不是,那需要你和你的律师积极辩护,提交一些你具备缓刑条件的证据给法庭,也是有机会被法院采纳判处缓刑的。特别一些证据质量不高的案件,或具有无罪辩护空间的案件,经过辩护,是可以最终判缓刑结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