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被强制执行后,回迁房可以卖吗

在确定回迁房确属被执行人所有后,当然可以依法拍卖。

可以拍卖、处置的理由来源于责任财产理论,即债务人或责任人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这在《民诉法》第244条中予以充分体现:“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回迁房虽然目前有可以下房本的,也有签署回迁协议的,其区别仅仅在于物权公式的形式和方法,以及执行法院确定权属的难度,有时可以直接依据不动产登记判明,有时需调取回迁协议、安置协议等材料综合判断,但无论如何,在确定权属归于被执行人无疑后,自然可以采取拍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