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运用认识论有关知识简要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思考 法华居士
2011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宣布: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意味着中国法治建设将发生重大战略转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i]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指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享有立法权和司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坚持在中国***产党的领导下,为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及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而制定并修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法律体系的总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源头可以追溯到1997年,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工作目标。而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上提出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10年,法律体系的形成实现了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即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成,但这仅仅是指立法工作的阶段性目标而非立法任务的终结。2011年3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
推本溯源,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由其国家性质决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个国家性质以及经济制度双重作用下,就决定了我们构建的必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法律体系,它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所谓中国特色,就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尊重我国的国家性质及经济制度,充分尊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立足于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现状,着眼于科学发展,实现国富民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起决定作用。第一,实践产生了认识的需要。第二,实践为认识提供了可能。第三,实践使认识得以产生和发展。第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ii]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国家财政还是人民生活水平,都实现了巨大飞跃,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得到初步体现。在这个历史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运而生。
认识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认识反作用于实践有两种情况:一是正确的认识指导实践,会使实践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的效果;二是当错误的认识误导实践时,就会对实践产生消极的乃至破坏性的作用,导致实践失败。认识对实践的能动反作用,充分体现在作为认识的高级形式的理论对实践的巨大指导作用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正确的认识,必将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正确实施,实现社会主义,并最终实现***产主义社会。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实践经验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他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体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要求、体现了结构内在统一而又多层次的科学要求、体现了继承中国法制文化优秀传统和借鉴人类法制文明成果的文化要求、体现了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发展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充分体现了中国***产党的执政党作用,体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国情的完美统一。马克思主义从来不是僵化的,而是与时俱进的,是与具体国情相结合后的灵活运用。改革开放30多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立法路子。我们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立法工作,仅仅用几十年时间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任务之重世所罕见,克服困难之多前所未有,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iii]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坚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iv]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创新实践的法制体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兴旺发达的法制保障,是实现***产主义社会的坚实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