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的义务有:

①抚养、教育的义务。抚养义务从子女出生时开始,不论男婴、女婴,父母都有义务把他们抚养成人。父母对子女的教育是指在思想上、品德上对子女的关心和培养。

②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有权利和义务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一、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二、责任与义务的区别:

1、义务是应为的行为,责任是必为的行为。

2、 法律要求当事人应为的行为,称为义务。

3、义务与权利是相对应的。义务的履行即为权利的实现。义务的违反即发生责任。

4、法律责任为违反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三、父母可以不养自己的孩子吗

1、生父母确实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经济特别困难的情况之下,无力抚养子女的,可以不抚养子女,由他人抚养;

2、不符合上述情况的,父母应当抚养子女,履行对子女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