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有哪些
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内容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合同诈骗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逃避商检罪等。
行为人如果受经营者收买或唆使,故意在社会公众中散布捏造的虚伪事实,诋毁和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且达到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程度的。
破坏经济秩序罪主要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妨害药品管理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等。
一、构成特征:
(一)本类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严重扰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表现为三种类型:有的只能由自然人构成;有的只能由单位构成;有的既可以由单位构成,也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就自然人犯罪主体而言,大多数是一般主体,但也是少数是特殊主体。(四)主观方面,少数犯罪是过失,绝大多数犯罪是故意,在故意犯罪中,有的还以特定的犯罪目的为要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包括8类犯罪97个罪名,具体定罪量刑各有不同。
综上所述,扰乱市场秩序罪的内容有:损害商业信誉罪、串通投标、合同诈骗、传销活动、非法经营罪等,对于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一般是根据实际造成的市场秩序混乱的情况来进行定罪判决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