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造假社保什么罪名
如果涉嫌金额过多,属于诈骗罪。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九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社会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履行社会保险法定职责的;
(二)未将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时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
(四)丢失或者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个人权益记录的;
(五)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扩展资料:
50人“被患病”的背后,竟然藏着佛山社保惊天骗案!禅城区社保局原工作人员罗文浩熟知社保局内部的漏洞,他通过伪造虚假的报销材料,让50人“患病”后申请医保报销,***计高达千万元的“报销款”便源源不绝地流入了他自己的腰包。
聪明反被聪明误,罗文浩最终东窗事发,他的整个家族都被牵连进来。
2014年12月4日,案件在佛山中院一审开庭审理,包括罗文浩在内的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案件并未当庭宣判。
据检方的资料显示,罗文浩今年31岁,南庄人,原为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合同工。2013年8月5日,罗文浩在亲友和律师的劝说下,到公安机关自动投案,真相终于大白。
更加让人震惊的是,被伪造申请医保材料的并不止关某一人。警方最后核查得知,一***有50人“被患病”后,在申请医保报销相关费用。
佛山市检察院指出,2012年11月至2013年7月间,罗文浩利用其在禅城区社保局医疗科工作、熟悉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流程的便利。
以帮忙办理社保为由向陈某等人借用身份证,后伪造上述人员异地就医病历及发票收据等虚假材料,递交至禅城区社保局及南海区社保局,申请报销职工及居民医疗保险款项,骗取报销款后据为己有。
据指控,罗文浩***用上述手段,骗取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款***计920余万元,另有227余万元未获支付。
其中,诈骗禅城区社保局39宗,骗取金额***计821万余元,另有6宗虚假医疗款项***计194万余元申请报销未获支付;诈骗南海区社保局4宗,骗取金额98万余元,另有1宗虚假医疗款项32万余元申请报销未获支付。
根据受害单位提供的医疗保险流程情况说明,可以看出按照制度,医保报销是先要通过经办分局的初审、复核、审核,再到区医疗科的审核汇总,然后才能通过银行来支付医疗待遇。
如果受害单位严格按照制度来审查的话,被告人不可能那么容易得手。被害单位其实就只是在形式上的审查,没有实质审查,所以才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供了漏洞。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
人民网-工作人员造假骗920万社保?50人“被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