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罪犯患有抑郁症,能以此脱罪吗?

在对于犯罪人员的司法判定中,法官常常需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犯案时的精神状态。在我国,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犯案时属于因为精神疾病丧失了基本行为能力,那么这个犯罪嫌疑人大概率会被判无罪,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因为精神疾病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不负法律责任。不过这必须要经过专业的机构进行鉴定,不是你自己说没有能力就没有能力的。在现在这个社会,越来越多新的状况出现在了法官面前。对于精神疾病,法官现在最常遇到的就是,当嫌犯有抑郁症的时候,应该怎么样进行判定?

犯罪嫌疑人声称患有抑郁症,能否作为改刑理由?

抑郁症在现代社会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心理疾病,患有抑郁症的人,通常会出现情绪低落、忧伤、厌世等悲观情绪,但是目前还没有研究表明,抑郁症会导致人丧失基本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抑郁症只会让人情绪低落,而嫌疑人不会因此就失去了就基本事情的判断。不同于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疾病,抑郁症患者在很多情况下都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综上所述,利用抑郁症作为理由希望脱罪的可能性非常小,除非你自己可以证明,在犯罪的时候自己确实是因为抑郁症失去了对事物的基本判断。

虽然不能脱罪,但或许可以争取减刑

依靠抑郁症这个简单的理由就想让自己完全脱罪几乎不可能,但是可以在适当的条件下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抑郁症虽然不是会严重影响大脑神经的疾病,但是很多时候抑郁症导致人感到麻木,情绪低落,这种情况下,人的判断会出现偏差,因此,人们可以根据这个理由博取法官的同情,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

抑郁症不是工具,它是一种常见的疾病,妄想通过抑郁症脱罪的人,无疑是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