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一、户主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1、户主变更需要的手续如下: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需要直系亲属到派出所填写申购材料,并提交死亡证明;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需要户内成员到派出所填写申购材料,并提供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需要申请人到派出所填写申购材料,并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文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户口本换户主需要什么材料

户口本换户主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凭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死亡证明、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

2、原户主户口迁出的。凭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原户主迁出凭证;

3、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办理。凭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