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可以依法进行募捐活动募捐活动应当符合什么的规定
关于红十字会可以依法进行募捐活动募捐活动应当符合什么有关规定介绍如下:《中华人民***和国慈善法》。
关于红十字会的介绍如下: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1863年创立于日内瓦,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独立、中立的组织,其人道职责主要源自1949年《日内瓦公约》。该组织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在全球80多个国家***有大约1.3万名员工;资金主要来自于各国政府以及国家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自愿捐赠。
宗旨是为战争和武装暴力的受害者提供人道保护和援助。是总部设于瑞士日内瓦的人道主义机构。根据《日内瓦公约》以及习惯国际法的规定,国际社会赋予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独一无二的地位,保护国内和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受难者。这些受难者包括战伤者、战俘、难民、平民和其他非战斗人员。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与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下文简称“联合会”)以及186个国家红十字会***同组成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运动中历史最为悠久且最负盛誉的组织,它也是世界上获得最广泛认可的组织之一。
正式的使命声明中说到“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公正、中立和独立的组织,其特有的人道使命是保护战争和国内暴力事件受难者的生命与尊严,并向他们提供援助。”该组织还指导和协调国际援助工作以及推广和巩固人道法和普遍人道原则的工作。
像圣座和马耳他主权军事教团一样,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是一个少有的非政府的主权实体。它是国际人道法唯一明确指出有权监管的机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法律职责源自1949年的四部日内瓦公约以及该组织章程。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活动已从国际法基础领域延伸到开展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其负有的职责,譬如探视与冲突无关的政治犯以及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