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治理指引的附则 第五十四条 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公司治理方面的信息,并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第五十五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本指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