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未成年工怎么处理
雇佣16-18岁的未成年工,是合法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特殊保护条件。 雇佣童工是禁止的,即16周岁以下的员工,如果招用童工,一般的规定是每招一名罚款5000元,并责令将童工退回原籍。雇佣已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不违法,雇佣未满16周岁的处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雇佣关系是什么?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
1、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
2、是劳动者系提供其职业上之劳动力。
综上所述,雇佣16岁以下未成年工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