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小孩子的监护抚养责任)乐山
2004年10月26日双方私自自愿签订监护人变更协议是在后面的,应以后一公证协议为准。
[quote][b]以下是引用[i]傅律师在2005-9-310:33:00[/i]的发言:[/b]
2004年10月26日双方私自自愿签订监护人变更协议是在后面的,应以后一公证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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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该协议没有经公证机关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变更监护协议是可以认可其效力的,不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关于费用概由一方承担的约定也可以认可其效力,但这个条款的效力不是绝对的,当承担方发生严重困难等特殊情况时,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的.但其中关于禁止起诉的规定是无效的.母亲下落不明,父亲应负起监护责任,并可以起诉母亲.当然,也有必要寻找其下落,将来也可依法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遗弃罪可以考虑,但从讲述的情况看,母亲是否下落不明的及其原因尚未弄清,是否构成犯罪尚不能确定.
[quote][b]以下是引用[i]萧律师在2005-9-314:31:00[/i]的发言:[/b]
变更监护协议是可以认可其效力的,不公证不影响其效力.关于费用概由一方承担的约定也可以认可其效力,但这个条款的效力不是绝对的,当承担方发生严重困难等特殊情况时,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的.但其中关于禁止起诉的规定是无效的.母亲下落不明,父亲应负起监护责任,并可以起诉母亲.当然,也有必要寻找其下落,将来也可依法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遗弃罪可以考虑,但从讲述的情况看,母亲是否下落不明的及其原因尚未弄清,是否构成犯罪尚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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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现在协议这种情况,孩子应该跟谁生活?
按现在这种实际情况,孩子应该跟父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