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工资劳动仲裁委支持吗?
双倍工资符合法定要求未签订合同的,劳动仲裁委支持。
劳动仲裁支持符合法定要求未签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双倍工资是用来约束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效途径之一。双倍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定期限或者协议提供劳动报酬的,应当按照应付工资金额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制度。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争取双倍工资的支付:
1、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动争议,协商不成可以选择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或仲裁,并按照裁决结果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支持符合法定要求未签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和谐关系,保证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并在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的前提下,妥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保持劳动关系的长久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