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的处理法规有哪些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一)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四)被变质的;(五)使用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六)污染的;(七)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批准未经批准生产、进口医学。教育网整理,或者依照《药品管理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