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单业务包括哪些形式
仓单业务包括以下形式,具体如下:
1、 仓单发行:由仓库或其授权的仓储企业按照规定程序发行仓单,以证明存储在其仓库的货物所有权和数量;
2、仓单交易:持有仓单的人可以通过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实现货物的流通和交易;
3、仓单查询:仓库或其他指定机构可以提供仓单查询服务,以确认货物的存量和所有权;
4、仓单转让:持有仓单的人可以将其权利转让给他人,实现货物的流通和转移。
仓单业务一般由仓库、银行、交易机构等多个机构***同参与,是贸易和金融领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仓单服务是指根据产业客户的不同需求,通过仓单销售、收购、串换等业务,或帮助客户在现货市场组织货源、生成标准仓单销售给客户;或通过期货市场交割获取仓单并转手给客户;或在收购客户仓单后按照合同约定在一定时期后由客户购回;或根据客户的特定需求在不同客户间进行仓单互换,由此获取差价收益或服务收益的业务模式。
仓单的收购、购回、销售都是基于标准仓单的购销业务,是通过公司期现服务部与客户***同制定仓单业务协议书,并按照约定实现仓单的交割、购销。
仓单服务有三种模式:
1、仓单服务之约定购回:约定购回业务属于试点业务中的仓单服务业务,其业务流程是:仓单转让企业(客户)将仓单出售给仓单受让企业(风险管理公司)时同时签订回购协议,约定回购相关条款的业务模式。子公司根据协议按比例支付款项,项目到期后双方完成仓单所有权的过户;
2、仓单服务之仓单质押:仓单质押也是属于试点业务中的仓单服务业务。仓单质押业务主要是客户将其标准仓单过户到子公司作为融资担保,子公司依据质押标准仓单向客户提供一定比例资金的短期融资业务;
3、仓单服务之仓单串换:仓单串换是指客户手里的标准仓单的交割等级或交割地点不符合自身需求,通过和其他客户换取同种商品,且符合自身需求的交割品级或交割地点的仓单来满足自身需求。
仓单的作用具体如下:
1、仓单是保管人向存货人出具的货物收据。当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经保管人验收后,保管人就向存货人填发仓单。仓单是保管人已经按照仓单所载状况收到货物的证据;
2、仓单是仓储合同存在的证明。仓单是存货人与保管人双方订立的仓储合同存在的一种证明,只要签发仓单,就证明了合同的存在;
3、仓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代表仓单上所列货物,谁占有仓单就等于占有该货物,仓单持有人有权要求保管人返还货物,有权处理仓单所列的货物。仓单的转移,也就是仓储物所有权的转移;
4、仓单是提取仓储物的凭证。仓单持有人向保管人提取仓储物时,应当出示仓单。保管人一经填发仓单,则持单人对于仓储物的受领,不仅应出示仓单,而且还应缴回仓单。仓单持有人为第三人,而该第三人不出示仓单的,除了能证明其提货身份外,保管人应当拒绝返还仓储物。
综上所述,仓单证明存货人已经交付了仓储物和保管人已经收到了仓储物的事实,它作为物品证券,在保管期限届满时,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凭仓单提取仓储物,也可以背书的形式转让仓单所代表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零九条
保管人应当在仓单上签名或者盖章。仓单包括下列事项:
(一)存货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及其件数和标记;
(三)仓储物的损耗标准;
(四)储存场所;
(五)储存期限;
(六)仓储费;
(七)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
(八)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