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协诉请永封辛巴直播账号,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这件事?

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辛巴的行为就是涉嫌售卖假货。

乔南以为,售卖假货的事情可大可小,小的情况可以适用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情况恶劣的售假行为则会触犯我国的《中户人民***和国刑法》。

也就是说根据情况,售假者会得到不同法律的惩罚,具体的分析可以细分如下:

1、基础的售假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

网购早已经是我们大家默认的生活习惯了,便捷和实惠等特性已经让网购彻底的融入了我们大家的生活中。

而任何一件事物带给我们好处的时候,也一定会带来负面的影响,那就是假货的存在空间增加了,针对假货的问题,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刚刚好可以危害消费者的利益,并且还可以对售假者做出一定的经济惩罚。

这种情况的售假,一般对于售假的违法成本来说,基本属于是行政处罚。

2、情节恶劣的售假行为会被定义为触犯《刑法》的行为。

售卖假货是有一定区别的,而其中情节最为严重的就属于食品、药品类目的商品了。

这两类商品都是人体直接入口的,所以我国有关部门对于这两类商品监管的特别严,如果对消费者产生了既有的危害,那么售假极有可能得到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

3、诉请永久封禁辛巴直播账号,是按照劣迹艺人的方式来处理违规网红,方法可行。

要知道,明星、艺人或者网红,这些称谓的背后都具备其自身的商业价值,而辛巴直播卖货翻车不是一次两次了,之前的风波刚刚平息,现在又出现了售假的行为。

那么用对待劣迹艺人的方式来对待网红也是合适的,屡教不改的人,社会不用再给予太多的机会了,封禁的行为可以直接打击售假的源头,也可以树立直播行业的反面教材,我个人认为挺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