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的分界线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一、犯罪嫌疑人是被告人吗?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的两种称谓,在公诉案件中,受刑事追诉者在检察机关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以前,被称为“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提起公诉以后,则称为“被告人”。”

 二、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关于此项程序的性质,有学者认为在法律解释上采取“保安处分说”具有更强的逻辑自洽性。关于此项程序的适用范围,有论者认为对被告人死亡案件的适用范围未作限制甚为不妥。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而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对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不同的刑事诉讼阶段中的两种不同的称谓。

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被告人,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办案机关为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区分以人民检察院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为分界线。但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自诉案件中没有犯罪嫌疑人的称谓,而统一称为被告人。

而罪犯,亦称犯罪人,犯人,是指被判决确定有罪而服刑役的人。

其实,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只是在刑事诉讼不同阶段中的不同称谓而已。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人的称谓,而被告人则是在审判阶段对涉嫌犯罪的人的称谓。大家在实践中一定要区分开来,不要闹笑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