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氧化苯甲酰的相关法规
2011年3月,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随着中国小麦品种改良和面粉加工工艺水平的提高,现有的加工工艺能够满足面粉白度的需要,很多面粉加工企业已不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中国粮食主管部门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中国面粉加工业已无使用过氧化苯甲酰的必要性,同时中国消费者普遍要求小麦粉保持其原有的色、香、味和营养成分,追求自然健康,尽量减少添加剂的摄入。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已无技术上的必要性,因此卫生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公告,撤销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作为食品添加剂。
过氧化苯甲酰曾是中国GB2760允许使用的面粉处理剂,经过多方的论证,国外和中国的权威部门都已证实,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是安全的,而且没有对面粉的营养产生影响。国际上,至今没有一个国家禁用,也没有任何关于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使用对人体有危害的科学报道。
按照《食品卫生法》,批准或禁用食品添加剂,一定要有科学的依据。而且对于禁用的依据一定要确定其严谨性和科学性,不能把一些主观舆论和没有定论的观点作为禁用的依据,更不能有意夸大或者捏造事实去误导主管部门禁用过氧化苯甲酰。
有人认为“过氧化苯甲酰只是面粉增白剂,对面粉只有增白作用,并没有实质性的提高面粉的质量,反而掩盖了麸星不合格的缺陷”。而事实是过氧化苯甲酰根本不能漂白麸星,反而会使麸星更加明显;过氧化苯甲酰的作用也不只是漂白剂,更主要的作用是熟化剂,这一点在FDA、CAC、日本以及加拿大的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解释,也是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常识。
关于认为“面粉中过氧化苯甲酰超标事件时有发生;添加剂和面粉均为粉末,易结团,很难保证和面粉混合均匀,是重大卫生安全隐患。”可以说是对面粉添加剂的使用技术不了解。事实上中国的企业超标使用基本上都在100mg/kg左右,而美国(FDA)对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使用不作限制(GMP),加拿大规定的使用量在150mg/kg,中国的使用量不存在重大卫生安全隐患。
过氧化苯甲酰用于提取淀粉的化肥
在面粉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使用普通的微量添加机就能完全达到混合均匀的要求,这是面粉加工的基本常识。如果不是这样,国家公众营养中心正在推广《营养强化面粉》中要加的微量添加剂更多,那将如何混合均匀呢?
如果GB2760没有科学依据而随意禁用食品添加剂是不符合WTO的贸易原则,中国台湾已有禁用过氧化苯甲酰而后又因WTO贸易原则的要求被迫解禁的先例。
GB2760批准过氧化苯甲酰的使用,就是尊重使用者的要求,是否使用,面粉企业可以自由选择,采取标识让消费者自行选择,这样才是符合市场规律的做法。不能以个别面粉企业不使用过氧化苯甲酰,去剥夺其它面粉企业的使用权力,这是基本的法律常识,更不能以商业利益引发国家、国际标准之争。
没有科学依据的禁用过氧化苯甲酰,那就意味着食品添加剂行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将很难得以保证!另外,过氧化苯甲酰在面粉中的后熟作用可以是面粉加工后的后熟储存期由15-20天缩短为2-3天,加快了面粉企业的产品周转,面粉厂是中国广大小麦种植农户的主要消化者。不能肯定这种链条关系的打破会有什么样的后果,但是没有科学依据禁用过氧化苯甲酰干预面粉行业的市场竞争并危害农民的利益是不妥的。
另外,过氧化苯甲酰的安全性已有定论。需要指出的是许多非法物质也可以漂白面粉,更难监控,如果禁用过氧化苯甲酰,很可能导致大量非法漂白面粉,真正的危害消费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