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程序案例

第一步:丢票(丢失或者灭失)(火烧、被盗、水洗…………)(现实中很多假丢票的)

第二步:第一时间向支付行挂失(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醒支付行尽到注意义务,避免所丢票据扭转产生额外事端)

第三步:准备好《公示催告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票据的复印件(有背书的复印件最好,这样就不用另外举交合法背书扭转的其他单位证明了,这样才可以证明你作为申请的单位是最后的合法持票人)、还有接警证明(被盗被抢的情况下,若是遗失,最好写一份情况说明),最后准备好100块的人民币,然后坐飞机、搭地铁、赶的士、自驾车以最快的速度到支付行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

第四步:法院在接受你的上述材料后进行立案受理,然后制作《停止支付通知书》并向支付行送达,这时,银行一签字,那么这张所失银行承兑汇票就相当于“冻结”了,银行会“有条件的不支付票据款项”.

第五步:法院接下来会制作《公告》,内容是催促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不少于60天)向法院申报权利,然后要将这个公告刊发在《人民法院报》,费用有600、1000、1800元三种(刊发速度取决于你出多少公告费).

第六步:《人民法院报》会在刊发公告当天向你的提供的手机号上发一条短信告诉你发在了哪天哪天的报纸上,然后你从收到短信那天气掰指头数日子,等到数够60天(公告日期不少于60天,日期是可变的,但一般都是60天)然后向受理法院查询是否有人申报权利.

第七步:若无人申报权利,你就要出具一份《除权申请》,要求法院判决你所丢失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第八步:法院在合议后会制作《民事判决书》及《公告》(这里的公告是判决公告,不同于第一份公告),然后将这份公告仍然刊发在《人民法院报》(费用是300元),报社同样会在刊发当天给你发短信,收到短信后你就可以到法院拿判决书了,同时,法院还要向支付行送达《民事判决书》.到此为止,整个公事催告的程序就走完了.你就可以拿着判决书向支付行要钱了.(至于需要什么手续,各个银行规定不一样,就要打电话询问银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