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进合肥防疫政策最新
一、所有境外来黄返黄人员严格落实“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
二、从严管控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到医院核酸检测,要专人专车接送,严格落实全程闭环管控措施。对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相关居住条件的人员,须转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一、防疫常识
1.科学佩戴口罩
2.注意个人卫生
3.调整好自己的生活方式
4.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5.家庭环境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6.良好的饮食和生活习惯
二、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三、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六条
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