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差错与不良事件的根本区别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是一种行政责任的承担问题。而医疗差错,又称为医疗过错,属于民事法律上的概念,是指医疗机构在诊疗中存在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一种民事责任关系。一般来说,医疗事故中一定存在医疗过错,但有医疗过错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我国目前确定医疗事故主要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这两个都是行政法规,与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定位是一致的。而医疗过错的民事责任属性,决定了它在诉讼中或争议解决的其他途径中都可以适用,主要依据就是《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