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般罚款多少
市场监管局一般罚款的标准根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的标准需要根据具体问题对照直接相关法条。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会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主要就是要依法作出处罚,例如食品问题,就会根据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规定进行罚款。
处罚程序规定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保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制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组织应当将委托书向社会公布。
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要求
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5、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法律依据:
《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所属机构、派出机构和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的检查、审核、评议、纠正等活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执法监督,适用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条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设的各业务机构根据职责分工和相关规定,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法制机构在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执法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