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政府代偿债务是什么意思

代偿是政府取代贷款人,成为银行贷款的债务人。从民事法律关系上看,代第三人偿还债务,是可以的。但是政府代第三人偿还债务,需要利用财政资金,因此该笔资金是否通过了人大是一个关键问题,否则就是违规使用财政资金。如果并非是代债务人偿还,而是暂行垫付或者采用购买的方式,获取银行债权,从而进一步向贷款人收取借款,那么对于贷款人而言,并无太大区别。最大价值是通过政府兜底,鼓励银行为青年群体提供信用贷款,促进经济发展,是可取的。但同样,需要考虑到财政资金的合法合规运用。

浙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回应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相关政策早在2015年就有了。根据财政部官网,2016年2月,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浙江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对创业担保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申请流程、财政贴息、代偿等进行规范。

《实施办法》明确,创业担保贷款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由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的贷款;第二类是指以抵押、质押、保证、信用等其他方式提供担保的贷款。哪些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称,2015年1月1日以后初次创业人员和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经营者),在劳动年龄内且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其中,重点人群,即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城镇复退军人、持证残疾人可申请一类、二类贷款;其他人群只能申请二类贷款。近年来,一方面大学应届毕业生数量累创新高,另一方面各个地区的抢人大战竞争激烈。很多地方发出了热情邀请,欢迎全国的高校毕业生来此就业创业。

人才受到重视,人才成为地方竞争的核心资源,这当然是好事。各地都推出了数额不等的人才生活补贴或购房租房补贴,比较高的地方最高达到了100万,相比之下,浙江2万到40万的标准其实并不算高。

但是,因为“创业失败贷款由政府代偿”的政策充满了新意,上热搜吸引眼球的却是浙江。同样是砸钱吸引人才,如何能够更好地“玩出花来”,更能创造话题,更能吸引眼球,浙江的这番操作可谓教科书级别的,政策刚一公布,已经达到了最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