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卫星是做什么的

孙卫星

孙卫星律师于1983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在厦门大学法律系国际经济法专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后于厦门大学法律系任教,并兼职于厦门第二律师所。1990年王永庆投资的华阳企业有限公司在厦设立后,由市政府推荐优秀法律人才至该司法律室负责法务工作。

中文名:孙卫星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职业:律师

毕业院校:上海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

主要成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六届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

代表作品:《民法学概论》

人物简介

后于1993年创始创办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后更名为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现任事务所负责人及合伙人会议主席。孙律师在金融、公司商务、房地产、建筑、投资、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领域具有丰富法律服务经验,尤其擅长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及重大投资项目的论证。

职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四届、第六届理事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

全国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副主任

第五届福建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福建省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副会长

福建省司法厅一、二级律师评审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第四届副会长

厦门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厦门市思明区商会副会长

厦门市总商会常务理事

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会议主席

著作

1987年参与编写《民法学概论》(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

《加强两岸律师的交流与合作》发表于《福建律师》99年第1期;

《凝聚力:律师事务所发展的推进器-厦门天地律师事务所管理报告》参加98华东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会;

《厦门市律师赴台湾考察访问记》发表于《律师与法制》98年第7期;

《我国合同法不安抗辩权制度评析》发表于99年第5期《中国律师》。

《访澳门掠影》、《澳门司法界掠影》在厦门晚报上连载。

其为沿海物业发展公司所做的代理词入选《大案名案辩护词代理词精选》。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初探》一文,获第十六次华东律师研讨会优秀论文,并刊载于《中国律师》2000年第11期;

《对小股东的保护与我国公司法》获省优秀论文并参加第十七次华东律师实务研讨会。

《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及其法律效力》发表于《中国律师》02年第7期;

《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再探》获厦门市律师实务研讨会三等奖、省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事务所的品牌要素及品牌战略分析》获厦门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税收优先权的实务司考》获厦门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福建省律师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奖;

《律师为什么会分家》发表于《中国律师》04年第2期;

《律师事务所规模化、专业化的主要障碍及对策》发表于《律师与法制》05年第1期

《浅议我国民事诉讼行为保全制度的构建》分别在各级律师协会上获奖。

荣誉

多次被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协授予“福建省优秀律师”称号;

被福建省人事厅、司法厅授予“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称号;

被厦门市司法局授予“优秀律师”称号;

多次被厦门市仲裁委授予“优秀仲裁员”等荣誉称号。

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2006年7月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中国律师业特别贡献奖”。

2006年12月,被厦门市委统战部、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民营办、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厦门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授予第二届厦门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2007年7月,被厦门市委市政府授予第五批“厦门市拔尖人才”称

2009年10月,被福建省律师协会授予“当代律师风采奖”

2013年接受华人频道专访

案例

自1985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尽心尽力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先后担任200家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办理各类案件3000多件。为当事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数亿元。

曾经或正在为如下客户提供法律服务:

厦门市人民政府

厦门市规划管理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厦门市机电集团

厦门市特房集团

厦门夏商集团

厦门市住宅建设集团

厦门土地开发总公司

厦门明发集团

厦门大洲房地产集团

厦门市第一中学

厦门市第六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