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断绝关系的六亲不认,是哪六亲呢?

它本说的是秉公做事,公平的处理案子的时候,不会因为是家里人就袒护,要“六亲不认”。现在更常用于一些人在有权有钱以后, 对身边人爱答不理,总怕人家沾了他的光。《汉书》中以父、母、兄、弟、妻、子 为六亲。这个说法被较多的人接受,父母可以理解成包括夫妻双方的。兄弟就是夫妻双方的又能代替姐妹的,子就可以理解为子女。

六亲不认还是成语,形容不重天伦,不通人情,对亲属都不顾。有时也指对谁都不讲情面。主谓式;作谓语、定语;含贬义;指按章办事。出自冯德英《苦菜花》第三章:“我丢了差事去找他,他不惟不帮忙,反倒六亲不认了。”。

六亲在各种不同的书籍中有着不同的说法,在著名书籍左传里面就记载着,六亲的意思是父亲跟儿子,还有哥哥和弟弟,还有两个就是姑姐、侄子跟舅舅,还有就是关于婚姻和嫁娶的关系,也就是父母双方的亲戚,全部都归于六亲。所以六亲也不全是说只有特定的六种亲人。

还有一种还是汉书里记载的说法了,这种说法也是得到了比较多的人的赞同,当然古代人因为没有通话的工具,外出也十分的不方便,所以各个不同的地界之间很难联系,所以各个地方也有不一样的说法,在汉书中记载的六亲分别是指父亲,母亲,兄弟姐妹,还有妻子跟子女,其实在古代这种六亲不认的人还是比较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