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最新户口迁入政策

南京最新户口迁入政策具体如下:

1、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

2、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

3、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4、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户口迁入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1.南京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南京积分落户申请条件:

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2、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3、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综上所述,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